中國文化大學觀光事業紀讓教授獎學金紀讓教授獎學金設置辦法(2020修正)
一、緣起:紀讓博士目前擔任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之顧問暨駐台代表,在中國文化學院觀光專修科升格為中國文化大學觀光事業學系(以下簡稱本系)之際,銜命擔任第一任系主任,多年來不但在國際觀光事業上有卓越貢獻,更時常感懷本校創辦人張其昀先生對觀光教育發展之真知灼見。茲為鼓勵青年在學期間努力精進觀光專業學科之研習,並於畢業後投身觀光產業貢獻所學,特於九十四學年度起在本系設置獎學金,訂定本辦法。
二、獎學金:本獎學金由紀讓教授於九十四學年度年第二學期一次捐撥新台幣捌萬元,交由本校(中國文化大學)「紀讓教授獎學金專戶」(以下簡稱本專戶)儲存,此後本專戶接受社會各界捐款,以一年柒萬貳仟元支付獎學金為原則。獎學金分兩類--- 「紀念創辦人張其昀博士觀光事業獎學金」,以及「紀讓教授觀光事業獎學金」。獎學金款項若於該學年度未全額發放,本系得辦理保留,鼓勵學生爾後在校之優異表現。
三、「紀念創辦人張其昀博士觀光事業獎學金」
(一)總金額:肆萬元整
(二)名 額:每學年四名,以每年級一位學生為原則
(三)金 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
(四)申請資格:凡是本系大學部在學學生,未領取本校其他獎學金,且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申請本獎學金--
1. 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達八十分或以上,無任何學科不及格
2. 學年度操行成績達八十二分或以上,無不良紀錄
3. 家境清寒或遭逢急難,亟需協助之學生,請附上相關憑證。
4. 已通過英文能力畢業門檻(一年級學生不在此限)
四、「紀讓教授觀光事業獎學金」
(一)總金額:參萬貳仟元整
(二)名 額:每學年四名,以每年級一位學生為原則
(三)金 額:每名新台幣捌仟元整
(四)申請資格:凡是本系大學部在學學生,未領取本校其他獎學金者,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申請本獎學金--
1. 學年度本系專業必修科目平均成績達八十分或以上(一年級學生不在此限),且無任何學科不及格
2. 學年度操行成績達八十二分或以上,無不良紀錄
3. 家境清寒或遭逢急難,亟需協助之學生,請附上相關憑證。
五、申請手續:申請時間為每年4月1日起至4月15日止,申請人於申請時間內填妥申請表,備齊相關成績證明正本,繳交至本系辦公室以便辦理。
六、審核程序:
(一) 「觀光系獎學金評審委員會」之組成除現任系主任以外,將在本系系務會議中由專任教師互選六人,共七人組成委員會,委員互選一人為召集人。
(二) 本系辦公室在申請截止日之後,將申請人資料交給「觀光系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召集人,進行審核評定。
(三) 通過審核之受獎人選將公布於本系網站以及佈告欄。
七、附記:
(一) 已領取本獎學金者(紀念創辦人張其昀博士觀光事業獎學金或紀讓教授觀光事業獎學金),不得再次申請或重覆申請。
(二) 紀念創辦人張其昀博士觀光事業獎學金與紀讓教授觀光事業獎學金之獲獎名額可以互為流用。必要時,本獎學金之發給年度、名額、及金額等,得由「觀光系獎學金評審委員會」酌情調整之。
(三) 此獎學金額度若使用完畢,則此獎勵辦法則自動失效。
(四) 本辦法經系所務會議通過,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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