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ent數據載入中... |
五年一貫相關申請作業
1.申請對象:本校大學部學生得於修業年限屆滿前一學年之下學期申請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之學生。 2.申請時間:每年4 月1 日至5 月31 日向本系碩士班提出申請。招收名額至多14 人。 3.評分標準:甄選標準為書面資料審查100%。由該學年度本系學、碩士一貫學程指定項目審查委員進行審查 4.需繳交資料:申請表、歷年學業成績單(含排名)及各項有利審查之資料。 ![]() ![]() 瀏覽數
![]() |
|